现将杭州市经信委(杭经信运行[2015]203号)《关于建立重点服务专员制度的通知》转发你们,这项“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有利于企业将发展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通报政府职能部门并得到政府所提供的“一对一”的精准服务,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企业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尽快回复协会秘书处,以便于我们及时上报市经信委。根据职能部门的要求,联系人的合适人选是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包括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需要协调的问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如办公室主任。根据经信委提供名录,请下列企业于本周31日前上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协会秘书处电话88313782-2104,传真:85145076,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杭州市石化协会秘书处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