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学会理事:
按照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科协〔2014〕22 号文件“关于开展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参评的学术成果为2012年至2013年期间取得的学术论文、科普成果、科技工作者建议等。具体标准详见《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
二、参评学术成果的作者需详细完整地填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申报学术成果一、二等奖的均为一式四份,申报学术成果三等奖一式一份,同时须交送其他材料一份(例如:学术论文类的须附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及目录,论文集须有正式刊号,外语论文须附中译全文。需报送纸质件和电子版)。
三、杭州市化工学会组成初审评委会,推荐一、二、三等奖,其中三等奖由本学会评委会评定上报,经市评委会审核确认(推荐市级优秀学术成果数不超过符合条件申报参评总数的15%,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二等奖不超过6%)。
四、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各评审专业组推荐的学术成果进行终审评定。
五、杭州市化工学会组织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6日,并经学会初审评委会进行初审、推荐等级建议后,上报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